黄岛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0.92吨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19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查获一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共计0.92吨。

  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的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部分货物外观不一,灰色、白色颗粒混杂,并掺杂白色粉末。经取样鉴定,上述混杂颗粒为塑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下脚料或边角料的混合物,属于固体废物。

  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