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进口蜂蜜需要注意什么?(海关答疑)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15
宁波海关:
  我公司是一家宁波的外贸企业,近期,我们打算从国外进口一批蜂蜜,因首次接触此类业务,想要咨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宁波读者  刘先生
     
刘先生:
  蜂产品,指供人类食用的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等在蜜蜂生活繁衍过程中产生的可食用物质,包括以上述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产品。但人为添加其他物质后破坏其特有的天然属性的产品除外。
  贵公司咨询的进口蜂蜜是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属于进口蜂产品的范畴。为保障包括蜂蜜在内的进口陆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海关对相关产品的进口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一、准入要求
  海关对包括蜂产品在内的进口陆生动物源性食品实施准入管理。获得准入的进口蜂产品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查询。
  进口源于相关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涉及相关动物疫病疫情禁令,列入海关总署动植检司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或防止动物疫病传入的警示通报,以及海关总署食安局发布风险预警中禁止输入的,不能进口。
  二、资质要求
  (一)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进口蜂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生产的注册范围内的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方可进口。
  已获得在华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及其注册产品等信息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iferquery.singlewindow.cn)进行查询。
  (二)进出口商备案
  进口蜂产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食品进口商也可以向住所地海关提交纸质《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申请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栏目查询。
  三、申报所需单证
  申报所需单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输出国家(地区)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卫生证书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证书正本原件由收货人留存备查。
  (二)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海关总署警示通报或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时)。
  (三)如有必要时须提供贸易合同、全程提单、装箱单、集装箱动态信息表、发票等单证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收货人公章)。
  (四)产品清单(列明品种、对应的厂号和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由进口商或境外生产商、出口商提供,如果卫生证书中已有详细信息的除外)。
  (五)承诺书(进口商或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对提供的生产批号准确性、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等的承诺,如有必要)。
  (六)产区证明(如有必要)。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单据。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包括蜂蜜在内的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进口食品经海关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宁波海关食安处食品安全二科三级主任科员吴雪、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进口科副科长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