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运集检”模式助力出口液化品降本提速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15

 近日,一艘装载着21000吨出口液体烧碱的船舶,经青岛海关所属龙口海关检验合格后,按计划装运出口。这是龙口海关采取“分运集检”模式监管出口的第44批次液体化工品。

  国内出口液体散装化工品企业除生产型外,贸易型企业通常自多地多厂家采购产品,统一运输至组货地集罐。传统模式下,企业出口散装的液体化工品需分别向各生产地海关申请检验,待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再向组货地海关报关出口,流程繁琐、耗时久且综合成本高。

  龙口海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中关于优化现代物流体系、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战略方向,聚焦服务新发展格局,积极落实、持续深化“分运集检”海关业务改革,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根据组货方式和液体化工品风险种类等要素实施差异化管理。

  “‘分运集检’模式下,企业将散装的出口液体化工品通过管道、槽罐车或船舶等形式分运集中至组货地,由组货地海关受理企业出口申报并实施检验。”龙口海关查验三科科长任平介绍,海关将原先分散多次的检验流程整合为组货地一次集中检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还可规避货物从产地运往口岸过程中的监管风险。

  “‘分运集检’模式便于企业灵活安排物流,提前将货物集港,通关速度显著加快。”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郑伟说,“新模式将吸引超60万吨散装液体危化品来龙口港集罐出口。”

  自实施该模式以来,龙口海关已累计监管出口散装液体化工品81.9万吨,平均检验时长缩短了10至15天,预计可为我市企业每年节省物流仓储等综合成本超2000万元。(林佳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