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亚麻籽油增值税降至9% 宁夏深加工产业迎政策利好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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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9号公告,明确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海关总署2月2日发布2026年第15号公告,将“其他亚麻子油及其分离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下调至9%,为宁夏亚麻籽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亚麻籽油富含人体必需的不饱和脂肪酸α-亚麻酸,对改善膳食中脂肪酸组成、维持人体健康有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市场青睐,发展前景广阔。宁夏作为我国亚麻籽加工和亚麻籽油消费核心地区,开展亚麻籽深加工业务有助于进一步集聚产业优势,推动特色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工作人员介绍,“2025年,我们根据银川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拟开展亚麻籽油深加工业务的诉求,与财政、税务、综保区管委会等多部门联合调研,主动提出“精制亚麻子油及其分离品”进口税率的税政调整建议。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将显著助力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效推动亚麻籽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海关总署的公告,让我们倍感振奋。”宁夏宁瑞坊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圣伦表示,“我们企业位于保税区内,本身就有进口原料暂缓缴税、通关便利等政策优势,如今亚麻籽原油和精炼油进口增值税统一执行9%,双重利好叠加,给我们带来了十足信心。目前工厂还在筹备阶段,但有了政策保障,我们更敢投入,这也能降低后续进口成本、盘活现金流,有利于公司推进全产业链布局,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海关税政调研,是海关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结合企业、行业发展合理诉求,在深入开展行业、产业调研的基础上,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的一项重要工作。2025年,银川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通过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电话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行业和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税政调研工作。下一步,银川海关将继续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着眼宁夏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精准谋划、统筹兼顾,持续加强税政调研,积极提出税收政策合理化意见,为外贸发展贡献海关力量。

  另外,银川海关提醒: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号(关于公布《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的公告)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货物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对于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进口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的海关商品编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