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违规携带入境电子烟等(图)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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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海关关员查获的卷烟等物品    李欣瑶/摄

  近日,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入境一次性电子烟54个、电子烟烟油37个,卷烟480支。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及行李监管时,发现一名经“无申报通道”入境的旅客,其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在其行李内查获一次性电子烟32个、电子烟烟油37个(规格均为20毫升),卷烟480支,随后在其羽绒服口袋、帽子、袖口等部位查获藏匿的一次性电子烟22个。当事人承认携带上述物品目的为代购谋利。

  按照相关规定,卷烟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20支,或烟丝500克;来自港澳地区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10支,或烟丝250克。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来自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耿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