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查获违规携带进境“三无”减肥产品 2682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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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2

图为:海关关员查获的“三无”减肥产品 许艳/摄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进境 “三无”减肥产品298袋,共计2682粒。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航班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旅客行李图像异常,经开包查验,发现大量透明密封袋包装的药片、胶囊等“三无”产品,现场清点共计2682粒。旅客自述,上述物品是帮他人捎带。经现场快速检测,该批减肥产品呈甲基安非他明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阳性。
甲基安非他明是冰毒的有效成分,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具有成瘾性。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是摇头丸的主要成分,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和致幻剂,具有毒性和成瘾性。含甲基安非他明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成分的减肥产品,实质是利用其中的精神药品成分抑制食欲并提高代谢率,长期大量服用会严重损害消化系统、免疫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并可能导致成瘾、精神疾病,对身体造成不可逆性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目前,海关已依法予以暂扣。(牟德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