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海关查获外籍旅客违规携带大麻原植物过境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14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国际中转航班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2名外籍中转旅客行李过机图像存在大量可疑阴影。经开箱查验,现场关员在上述2名旅客的4件托运行李中查获大量未向海关书面申报的大麻原植物,净重79.13千克。经送专业部门鉴定,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及大麻酚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