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行后处置”促进口岸通关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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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9
近日,青岛万祥泰报关有限公司代理一票出口到巴西的电动自行车,经海关关员查验,发现100块备用电池未申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启用“先放行后处置”操作模式,为正常申报的462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先放行”手续,同步对未申报电池启动后续处置流程。
传统模式下,货物一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异常,需完成归类认定、行政处罚、删改单、退补税等一系列操作后,海关才能对整票货物放行。这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额外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出口货物检查异常后一般需要更改船期,一个20英尺集装箱就会增加1300元左右的改期成本,而40英尺集装箱则是1800元左右。”薛江平介绍,“若长时间未处置完成,还将产生箱使费、滞港费或违约赔偿等额外费用,增加企业成本。”
“先放行后处置”模式聚焦关务效率提升与合规管控,通过科学划分风险等级,优化各环节流程衔接,提升检查异常处置效率,实现“放”与“管”、“快”与“准”的精准平衡。
“在严密监管的前提下,企业提出放行或提离申请并承诺配合海关事后处置后,海关允许特定情形货物先行办理放行或提离手续。”黄岛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副处长李红介绍,“这一举措能够大幅压缩检查异常货物通关时间,为企业节约成本,初步估算平均每票货物将节省滞港费、箱使费1-2万元”。
这一创新模式既确保了海关监管的严肃性,又为企业降本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青岛海关已成功运用“先放行后处置”模式提前放行检查异常货物31批,企业满意度达100%。(魏同欣、邵尉、路婧、王本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