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节约税款5000万元 “液体化工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落地福州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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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6
12月15日,在福州港江阴港区,随着一批4754吨保税进口液态化学品通过管道高效输送至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储罐,标志着“液体化工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在福州关区正式落地。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是节约企业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贸易方式。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对液体化工行业而言,这需要企业至少多复制一套生产线和仓储设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过去保税液态货物需要独立储罐存放、专用生产线加工,对我们来说重建产线和仓储的成本太过昂贵,因此即便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非常利好,我司也没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万华化学财务负责人李宏伟告诉记者,“现在海关推出了‘液体化工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我们无需重建产线和仓储就可以享受加工贸易保税政策,节约我们大量的成本。”
据悉,“液体化工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依托企业获得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资质,在其内部管理规范、信息系统完备的基础上,海关对保税料件进口、生产加工及成品出口的全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加工贸易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流的有效分离,使化工企业能够利用已有的生产线、已有的仓储设施,同时开展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业务。
福州海关所属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主任郑硕说:“通过实施‘嵌入式数据信息流监管’,海关助力企业用足用好保税政策,显著降低运营与物流成本,为企业营造更加便利、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新监管模式带来的效益是多维度的。”李宏伟算了一笔账:依托加工贸易保税政策,万华化学可以有效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每年加工贸易进出口货值可达约11亿元,可降低进口环节税负约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