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马来西亚混凝土地膜作出反规避终裁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02

2025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混凝土地膜(Concrete Underlay Film)作出的反规避终裁建议,决定扩大涉案产品的征税范围,自2025年4月24日起,将厚度为150至230微米、宽度为1米至7米、由再生树脂和/或原始树脂制成的灰色混凝土地膜纳入征税范围。扩大后的涉案产品范围如下:厚度为150至230微米、宽度为1米至7米、由再生树脂和/或原始树脂制成的黑色或灰色的混凝土地膜。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3920.10.00.20、3920.10.00.21、3920.10.00.22、3920.10.00.25、3920.10.00.40、3920.10.00.41、3920.10.00.51、3921.90.90.16项下的产品。

2020年7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7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LCM General Products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混凝土地膜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49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9月28日起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混凝土地膜征税反倾销税,税率为11.4%-23.2%。涉案产品为由再生树脂和/或原始树脂制成、厚度为150至230微米、宽度为2至6米的黑色混凝土地膜(建筑地膜)。

2022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54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LCM General Products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混凝土地膜发起反规避调查。2023年3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03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6月23日起,将涉案产品的宽度由2米至6米扩大至1米至7米并征收反倾销税。2025年4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3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LCM General Products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混凝土地膜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轻微改变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