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欧盟工业新法案,“加速”还是“枷锁”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5-06

前段时间欧盟正式提交审议的《工业加速器法案》,在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领域,设置了强制技术转让、外资股比限制等条款,在公共采购领域则明确“欧盟制造优先”,事实上构成了投资壁垒与制度性歧视,成为一项专门针对外部竞争、特别是中国企业的“精准排挤方案”。对于这样一份“排挤法案”,德国工业联合会(BDI)主席彼得·莱宾格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毫不顾忌地将其称为“来自布鲁塞尔的官僚主义怪物”。

纵观整部法案,无不透露出欧盟对深陷产业困境的焦虑情绪。在当前地缘大变局下,欧盟面临生产萎缩、资本外流、产能外迁等去工业化态势。然而欧盟的应对之策却并非在提升本土竞争力方面下真功夫,反而剑走偏锋,意欲通过限制性措施和排他性条款构建起“小院高墙”,用公共权力为特定领域的生产提供庇护。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针对性极强。法案规定,若某国在上述四领域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在欧盟投资时就要满足技术转让、本地员工占比等苛刻条件。放眼全球,符合这一“门槛”的国家唯有中国。这种“量身定制”歧视性条款的行径,直接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堪称“规则破坏者”的典型。

欧盟是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之一,过去也一直是自由贸易的支持者和践行者。但为了阻挡外部竞争、应对地缘争夺,为自身发展争取空间和时间,欧盟已不惜与其一贯坚持的原则立场相悖。更深层次的矛盾在于,欧洲表面上打造“全球规则维护者”和“未来产业引领者”的形象,内心却难以坦然接受由市场自然形成的供应链格局,尤其难以接受与中国之间产业优势的此消彼长,遂以行政干预为手段,制定所谓的产业新规。其背后,既反映出欧盟对大国竞合关系的认知偏差,也凸显了对全球产业格局变迁的不适应。

纵观近年欧盟对华经贸政策,可以看到一条并不稳定的轨迹:往往在高层会晤释放合作信号之后,反补贴调查等对抗性工具就随即启动;一方面欢迎中国企业赴欧设厂以带动本地就业和产业链配套,另一方面又通过严苛的原产地规则为这些投资设限。尽管建交50年来,事实已充分证明中国是欧洲制造业供应链上稳定可靠的伙伴,但受地缘政治和价值观因素影响,欧盟日益以“制度性对手”视角看待中国,其经贸上要推行的“去风险”,本质上就是“去中国化”。

对华不断加强防范的同时,欧盟对待跨大西洋关系却是另一套思维。欧盟此前从未真正反思对美依赖、做美附庸的风险,想当然认为欧美盟友关系牢不可破,惨遭现实打脸。

事实上,欧盟产业发展缺乏清晰的逻辑,常与地缘政治议题相纠缠,伤人自损、双重标准、言行不一是其鲜明特征。俄乌冲突后,欧盟强力推动能源脱俄,效果无异于“自断经脉”。当前又准备在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限制中国投资,殊不知中国企业在相关产业链整合上已形成显著优势,若欧盟政策落地,欧企很可能面临供应链断裂、生产成本飙升的风险。更为讽刺的是,欧盟一边指责中国“贸易扭曲”“产能过剩”,一边试图通过行政手段为本土产业保驾护航,对自身能源成本高企、数字化发展滞后等问题视而不见。这种“只堵不疏”的策略,注定难以奏效。

欧盟若想真正实现产业振兴,必须摒弃保护主义思维,回归开放合作的轨道。一是要正视中国在新能源等领域的优势,通过平等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推进绿色转型等全球性议程中打造利益共同体。二是要减少对美国的依赖,真正实现战略自主,摒弃事事追随美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的做法。三是要解决自身结构性问题,破除能源成本高企、监管政策复杂等桎梏,而非将产业竞争力下滑归咎于外部竞争,特别是中国。

归根结底,保护主义能够带来短期的政治安慰,却难以兑现长期的繁荣承诺。如果欧盟不改弦更张、彻底转变产业发展思维,那么这部被冠以“加速”之名的法案,最终很可能成为一道锁住自身发展空间的枷锁。(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