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海关查获船员违规携带入境卷烟5200支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26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莱州海关发现一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在未向海关申报进境下船物品的情况下,擅自携带香烟入境,共查获卷烟26条5200支。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船员等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按照进出境旅客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目前,莱州海关已依法暂扣该批香烟,待进一步处置。(曹兆兵 刘名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