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海关所属铜陵海关关员对一批重达877.3吨的进口铜精矿进行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实验室检测,这批进口铜精矿中砷含量严重超出《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规定的限值,超限率达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应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目前,该批不合格铜精矿已在海关监管下退运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