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全省首份,宁波海关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

所属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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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海关关员到企业调研并开展原产地等政策辅导。余项鹏 摄

  潮新闻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贾佳 杨晓兰
  
  3月7日,宁波海关所属保税区海关为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成功签发浙江省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这份证明不仅直接为企业节省关税成本20多万美元,更显著提升了企业在东盟区域内的货物通关享惠力度。
  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是原产地证书的一种,用于证实原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货物,经过我国关境运往中国—东盟自贸区其他成员国时,始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除装卸、搬运外,未作其他加工或者处理。凭借此证明,货物可在最终进口国享受相应的自贸协定关税优惠,从而有效降低通关成本,增强产品在东盟市场的竞争力。
  据了解,这份证明涉及货物为一批次焦煤,自印度尼西亚进口,在保税区中转后销往越南市场。“没有这份证明,进口国高昂的通关成本会挤压利润,我们的报价优势也会大打折扣。现在有了流动证明,客户直接享受关税减免,我们的价格竞争力显著增强,贸易操作也更加灵活,发展更有底气。”宁波浙金经理林旭峰说。
  为保障该票证明顺利签发,保税区海关主动靠前服务,对企业开展针对性的原产地政策辅导,全面解读政策要点、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企业规范完善申报资料。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周末加急审核放行,以高效服务保障证明快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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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松华
 
 
  2026年3月9日 潮新闻 (关税处 保税区海关)